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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公开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时间:2024-04-19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2022年8月15日至9月8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省农业农村厅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2年11月24日,向省农业农村厅反馈了督察报告。

  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深化认识、提高站位,统筹兼顾、全面整改,分类施策、务求实效,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督察报告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贯彻落实2022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印发《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突出生态环境(涉农)问题整改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配套制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流程,提升整改质效,规范验收销号。对督察反馈的问题,逐个建立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及时将各类问题向整改责任单位和监管(验收)责任单位交办,全面推动整改落实。

  加强领导,高位推进。成立了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整改办公室,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厅整改办主任,统筹领导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整改办公室综合调度、督导检查、统筹协调整改工作。厅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提出工作要求。厅分管负责同志多次专题调度,现场督导督办。厅相关责任单位加强整改监管和行业指导,履职尽责,整改问题件件有人抓、事事有着落,有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推进问题整改。

  压实责任,完善机制。按照问题整改“四项清单”,绘就“作战图”,确定“时间表”。建立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监督+调度”机制,实行整改工作“月报”制,及时调度、跟踪进展、督促整改。厅内整改责任单位加强整改工作行业指导和监管,下基层、查现场、核查验收,有力地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运用安徽省“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调度系统,每月调度整改进展,加强对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导督办。

  突出重点,统筹整改。聚焦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统筹抓好“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制定并印发《2023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长江流域协调机制)农业农村工作要点》《2023年全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制定《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五年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形成了《巢湖流域农业污染源调查报告》。指导有关地方推进落实畜牧业发展规划、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规划制定。实施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两个五年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指导养殖场(户)按《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配套相关面积粪污消纳土地,或委托第三方处理。持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省级测土配方施肥微信公众号建成并试运营。推进农村改厕建设和管护工作提质增效。2023年度全省农田建设任务明确要求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投资额不低于财政资金总额的3.5%。依法开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推动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发尽发。加快推进规模以上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组织实施2023年省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健全执法监管体系,重拳打击非法捕捞,保持严打严管高压态势,筑牢长江禁渔防线,确保长江禁渔大局稳定。

  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出台《安徽省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指导意见》《安徽省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安徽省畜禽养殖户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安徽省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验收办法(修订版)》《安徽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3—2030年)》《安徽省2023年长江禁渔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的通知》《关于下达2023年度全省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和制度措施,夯实工作基础,构建长效机制。推进秸秆收储、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加强农村改厕问题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2023年持续在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强化省农药数字监管平台,落实农药实名制购买制度;严格审核、规范记录农药使用量;科学统计年度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面积,推广化肥施用定额制。

  下一步,我厅将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扛起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强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按照整改任务要求,推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见底清零。坚持以问题整改促进和提升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完善农业生态环境治理体系,集中力量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实现农业绿色转型、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打下坚实基础。

  

  附件: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pdf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rdzt/nysthj/57076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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